政府征收农民土地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市应市政府建设一个体育中心,就象我村征收了200多亩农田来建设体育中心,可到现在14年了,那个体育中心仍没有建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些农民可以要求政府把土地还给我们吗?
来自: 58.20.197.133 留言时间: 2007/3/28 13:06:07
回复内容 你好:
   国家没有“还”土地的概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即取回了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又回到最原始的状态。要再次取得,只有两种方式,即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
   其中有偿取得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
   划拨方式取得则包括:
(1)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综上所述,若想再次拥有原土地,只有以上两种途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3/28 19:30:01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