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 急需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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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事情的由来是这样的.我是湖南国美电器大华店电脑科一名普通员工,八月二十九日早班打完卡下班,我与公司的另两名员工在公司三楼安保室打扑克娱乐,打的是长沙跑得快,一块钱一张牌,因为要等一位同事下班一起去吃饭,所以无聊之时就想一个方式娱乐一下.刚打四第局,正好分公司安保部的来大华店检查消防工作,桌面上只有我的12.5元钱,是我在外面小卖部用20元买一包烟5元,一副扑克2.5元找的零..当时门是反锁的,有人敲门我就打开了门,随即进来的是一名叫朱东生的安保检查人员,他看见我们在打扑克,桌面上有钱,可能以为我们在赌博,没问明原由就叫来了另一位安保部检查人员,在他叫另一位安检时我们钱和扑克都收了起来。他并没有任何照片或是其它人证明我们是在赌博.我们辩解,我们是下了班在卖场非营业范围之内娱乐,但结果并没有得到他们的理解.之后九月五号,分部就下会议公文,理由是我们三人聚众赌博,处罚是交由门管处理,九月七号,门管部下的公文是,由于三人聚众赌博,公司给予开除处理.公文的下发,是整个湖南国美都可以看到的,我查询了聚众赌博的定义,我们三人根本就不可能构成聚众赌博,而且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在店内赌博不能进行开除处罚,最高处罚是进行十分的行政扣分。对于以上情况,公司给予的处罚超越了制度处罚,更在意的我是发下的聚众赌博的理由,我认为国美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个人名誉,我想以法律的手段讨回一个公道,想要国美公开至谦,并从经济上给予我补偿。请教毛律师此类官司有没有打的必要,如果有,怎么收费,经济补偿多少为合理。
来自: 222.247.48.82 留言时间: 2011/9/7 19:06:15
回复内容 你好:
    你这个情况可以来我们律师所当面咨询,我们可以考虑结合媒体帮你来维护权益。这是个比较好的维权途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1/9/10 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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