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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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我房子装修想找他们公司,看中他们设计费是,在他们那做施工是全免设计费,而我在他们签订设计合同时,是按他们全部设计费付的款。合同上是说设计费是付岂的,如果在他们公司施工,这设计费是抵扣工程款的。当时签合同没考虑到如果不在他们那施工,我那设计费不是就全给他们了吗,而且这个费用也太高了。现在他们还没为我做设计,我可以终止合同或提出更改合同,加上"若不在他们公司施工就退还设计费",可以吗?
来自: 220.168.44.109 留言时间: 2011/3/16 14:08:35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你们合同已经签订,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单方解除和变更,否则就是违约,至于你要求增加条款,则必须要取得对方同意。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1/3/20 2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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