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不在续约,购置补贴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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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kevinxuwei
我自2010年5月在长沙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截止到2011年3月18日合同期满。已经

得到公司口头通知:合同期满后不再与我续约。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公司是

否应该给我资金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是多少。另外工作期间购置了一台笔记本电

脑,公司现金补偿了2500RMB。购买时和公司口头约定如不再在本公司就职需返还

全部补贴款。另自购机日起工龄满5年可以不用退(即每年工龄可抵消500RMB)。

现在公司方提出不续约 ,我是否需退。退多少?(自购买至今未满一年)。谢谢

您了!
来自: 118.250.68.224 留言时间: 2011/2/18 14:57:53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取得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至于电脑补贴,因为你们事前有约定,即不在该公司就得退款,这涵盖了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或者单方解除。因此现在约定情形出现,依据法律应当给于退还补贴。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1/2/21 1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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