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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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大学班主任带着两名本班同学将我打伤,大夫说这伤要做手术要花80000元,只因家里困难,只花了1600元简单地治了一下,一审就1600元起诉了,被驳回了,二审法院主主持调解,请问调解书一生效,我后来做手术花的钱能否再向对方索要?
来自: 61.50.142.130 留言时间: 2010/10/31 13:20:41
回复内容 答:
   不可以。法院主持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有一样的效力,一旦签定就不能再推翻了,所以应当慎重。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1/1 15: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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