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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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我们是株洲某破产企业的员工,我们单位原是国有企业,有近700员工,后改制成股份制企业。在这次破产过程中有很多严重问题,全是政府一手暗箱操作。审计时发现原企业负责人贱卖资产,做假账,做重复账,销毁会计账目,冒名签字领钱等。我们去市中院起诉,中院说我们不是国有企业不管。既然他们说我们不是国有企业,是股份制企业,那么企业的财产处置政府就无权插手处理,只能通过股东大会。请问现在我们要怎么做才能推翻政府的决定,将贪污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是在株洲中院还是去省高院起诉?盼解答。
来自: 123.68.254.199 留言时间: 2010/9/8 12:28:31
回复内容 你好:
    具体要看该事件是否可诉,如果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那么你们只能选择刑事或者行政控告了。建议你们持相关文件到律师所当面咨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9/13 2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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