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回我离婚后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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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与前妻2008年4月协议离婚,协议中写明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因考虑到儿子还小,离婚后俩人仍生活在一起。因我一直经营一餐馆,所以她在往银行存营业利润的时候从我帐户上取了近四万元存入她的名下,后来店子的营业利润大部分都存在她的名下。到十二月份我要买汽车,因我帐户上钱不够,所以从她名下刷取了六万元。到了2009年九月俩人觉得还是无法在一起生活,因我们08年就已经离婚,所以口头协议分开,店子车子归我,我拿四万多现金,小孩我带,不要她抚养。但没几天她趁我不在家的时候从我家偷取了我的存折,取走了我的现金,因为告虑到儿子所以我当时没有报案,她也口头上答应还我,但一直没给。今年七月她却将我告上法院要我返还买车时从她卡上刷取的六万元。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请求吗?我能否要回我该得的部分?
来自: 58.45.147.68 留言时间: 2010/8/11 10:16:49
回复内容 你好:
    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请求,法院会把你们从结婚到现在所有财产进行均分。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8/13 1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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