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
    我想向你咨询一件事情。
    我姐和我姐夫要离婚,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小孩要判给谁。他们没有存款。有两个门面,一个是婚前买的门面,现在的价值大约十万。一个是结婚后买的门面,现在的价值大约二十五万,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像这种情况怎么分配财产。如果是分门面,怎么分。我姐能得到多少补偿,如果女方抚养小孩,每个月要多少抚养费。如果协议不成要走哪些手续啦!

来自: 222.240.199.26 留言时间: 2010/6/22 21:04:21
回复内容 你好:
    第二个门面是共同财产,可以均分,抚养费依据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小孩的实际需要而判决给付,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6/24 2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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