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前几天我请了个小伙子做事,没想的是在上班的第一天他就因操作失误用电锯锯到手了(无保险),还好的是可以全愈,但对于我一个刚来长沙拼搏的人来讲3万多的医药费是个大数,无力支付,请问像这种情况是不是要我100%支付。他自己该不该承担一部份责任?请速回
来自: 118.250.88.172 留言时间: 2010/4/25 21:48:52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他没有存在重大过错的话,基本上是不能减免你百分百的赔偿责任.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4/30 10: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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