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全国优秀律师所”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天津张盈律师所打着所谓“全国优秀律师所”名誉。骗取代理费并指派没有资质的律师出庭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假律师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诉讼请求伪造当事人的签名(证据是在法院本卷宗调取的)。收费没有票据,当事人投诉到天津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主任杨玉芙讲:“是个人的事”。请问全国有资质执业律师,是个人的行为还是职务的行为。没有资质的律师能指派出庭为诉讼代理人吗?全国优秀律师所都这样办案吗?
来自: 125.39.64.146 留言时间: 2010/2/9 5:32:55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向司法厅进行举报和投诉。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10/2/10 15:13:13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