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新生婴儿能否得到补偿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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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我是05年的拆迁户,现已补偿安置,拆迁时当地村委会承诺拆迁后新生婴儿能够分配公寓房,07年我新生一子,村委讲现在整个拆迁没有搞完,暂不能分配公寓房,后来又讲可以分158000元的补偿款,但一直没有兑现,现在村委决定将我们重建安置地中多建的安置房对外拍卖,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要求村委对我新生小孩进行安置或补偿?有无法律依据?非常谢谢!!
来自: 113.240.23.253 留言时间: 2009/12/3 13:07:28
回复内容 你好:
    村委会若已对外作出了公开的承诺,若不能兑现,则属于违约,你若觉得有必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村委会履行其义务。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7 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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