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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想咨询懂法律的朋友,我爸爸原和人家买一地皮,原先是说36万,我们付了五万订金之后,他说要43万,我们嫌贵不想买了,可是五万订金他不肯退,在整个过程中除了有一张收订金的收据,其他的都只是口头协议,请问如果打官司这样能打吗,有多少胜算?
来自: 222.241.223.69 留言时间: 2007/2/3 11:02:59
回复内容    你能确定你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吗?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只有“定金”才适用不履约则没收制度。而其他的“订金”“押金”都不适用这种制度。如果你们写的是“订金”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7/2/3 12: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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