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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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
  我跟一家公司签了五年的合同(国企),当时签的时候他们没有说明具体是干什么,结果我等到公司报到的时候,公司没有和我专业想关的工作,而是让我干其他的事情,之后勉强工作了不到一年,向我那项目部的领导提出辞职,但他们不给在我的辞职申请书上签字,结果我请假就再也没去上班,半年后我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时,他们作出旷工开除的处理,并且要我赔上违约金11000元。请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回我的档案!谢谢!请联系15814583328
来自: 222.240.165.170 留言时间: 2009/11/28 21:45:11
回复内容 你好:
    单位无权单方主张要求你承担违约金。另外档案你可以尽量协商,协商无果的话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要回来。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2/2 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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