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急求。关于拖欠工资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zhongguo
你好。我8.28辞职的。现在我的工资还没有发。打电话问一下,说我当时在的时候有一笔钱,客人跑了,让我们赔那一笔钱。首先我是商务。我当时是3.10去的公司。实用期是一个月。3.30那个客人拿的东西。那个人我不认识。是店里面的老客户,第一次拿货的时候我看到了。也给了钱。第二次是我不在的情况下店长给他的。不过两次都是经过店长的手。因为我刚去对业务不是很熟。我的领导让我和店长学。现在那个人找不到了。老板说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让我们赔那个钱。她说搞不好都报警,让我们都进去,我现在都想不通了,当时辞职交接的时候不说这些事,都辞职40天了。又说我们欠公司的钱,求李律师帮忙
来自: 113.194.154.254 留言时间: 2009/10/11 8:28:18
回复内容 你好:
    单位要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证明你存在着重大过错,才可以要求给予赔偿。否则就是拖欠工资行为,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0/15 10:10:11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