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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ysr218999
我和老公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老公把房子租给别人居住,我去找租房子的人,让他搬走,他说房子是跟我老公租的,跟我没关系,拒接搬走,我找老公理论,他说房主是他的名字,他说了算,请问律师我能通过何种途径解除他们的租赁关系把房子给要回来呢?谢谢
来自: 124.131.102.66 留言时间: 2009/9/14 12:29:55
回复内容 你好:
    租赁人可能做为无过错第三方,你可能还不能主张解除他们的合同,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串通。但你可以主张租赁人把下次租金交付你一半或者全部交给你托管,否则你可以以对方未交租金的名义要求解除合同。因为你是共有人是具有收租权利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9/21 17: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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