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婚前财产问题的咨询!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1、婚前父母赠予我的财产(房产合同是我的名字,无贷款;存款也是我的名字),是否法定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需要写书面赠予材料给我才算是“赠予”吗?
3、如果有了赠予文字材料,还需要去公证才会起法律作用吗?
4、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对于我这套房产的升值利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约定”,是指书面协议之类的吗?证明人要如何选择?双方的亲戚可否作为证明人签字?是否还需要去公证呢?
非常感谢!
来自: 222.240.196.118 留言时间: 2009/9/3 11:16:51
回复内容 你好:
    是的。
    是的。
    不需要。
    属于共同财产。
    最好公证。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9/6 1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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