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教师的维权问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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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父亲是一名农村基层教育工作者,现在任教于桑植县汨湖乡姚峰界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27年有余,他82年毕业后,83年考上民办教师,88被乡联校暗地里取消民办老师资格,成了代课教师,但根据教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乡联校并没有取消民办教师的权利。99年后,所有的代课老师必须离开岗位,我父亲多次找县教委协商,针对我父亲的特殊情况,建议我父亲私人办学(但我最近调查相关资料,当时我父亲并没有私人办学的能力,但县教委却明知这一点,还建议我父亲办学),从那以后,我父亲就没有拿到一分国家的工资,补助或者任何同等教师的福利。去年,县教委突然下通知不准我父亲再私人办学,要我父亲离岗,以前为了转正,我父亲已经转为城镇户口,没有了土地,如果离岗,我父亲将无法生存。针对这一情况,去年11月,我去省教育厅信访,并准备了全部的证明材料。到现在为止,县教育局的答复是,给我父亲每年6000元的代课补助,年底发放,这连最低工资水平都未达到,最主要的是没有任何劳动合同。
本来我父亲是应该要转正的,和他有同样教龄的小学、教师,现在每月可以拿到1800左右的月工资,而我父亲教书27余年,却没有任何社会福利,教育部门没有给他缴纳一分钱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任何应该享有的福利。
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也去社保局咨询过,说我父亲这种情况教育局必须补交95年以后的养老保险金,共计3万多元,但是教育部门没有答应。
针对我父亲的情况,县教委也承认是一桩冤案,但是他们的处理结果,我觉得我父亲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想请教一下我父亲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争取他应有的权益?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教育部门是不是应该跟他签定合同,享受同等老师的待遇?99年取消代课金以后的10年,是不是应该2倍赔偿工资?教育部门是不是应该补交95年以后的养老保险金?
如果能回复此信,我不胜感激!谢谢!
来自: 203.93.211.48 留言时间: 2009/6/29 16:00:57
回复内容 你好:
    应该与你父亲签定合同,并且同工同酬。另外养老保险可以要求补缴。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7/1 10: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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