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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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论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之真相]
2008年1月26日,无锡羊尖敬老院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肈事司机逃跑,一名羊尖法律服务所的李律师出面‘捞钱’ 
       2月3日这名李律师在下午四点三十,用威逼的手段要这位无辜青年承担主要责任,要他赔偿对方15万,并恐吓这名青年胆敢把事情说出去就不让他全家过年,等开年的的时后把青年整进牢里。之使这名无辜青年精神奔溃,发疯似的在律师服务所楼顶跳楼致残。正常的是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不正常的是6天,6天还没到,身为律师利用别人的利益,去违背法律的尊严,用法律的手段,把这名无辜外地青年推上他的律师楼顶跳下,现在陆律师当着当地官员的面还说他们一点责任都没得,这简直侮辱我们的智商,明明是他们工作失误,伤害无辜,怎么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呢/我要让社会凡有正义感的人为这名无辜外地青年评评理,这名青年是无辜的,被冤枉的。[一个月后,肇事司机抓到,事情才真相大白,现在无辜青年的事情还没得到妥善解决]
       现在事情还没解决,生活费被无理的取消了。他的母亲为了照顾他,连工作都丢了。现在无辜的这一家外地人该怎么办,走法律徒径又没人理,这无辜一家外地人需要帮助
       谁能够帮助他们。
   
来自: 218.90.136.38 留言时间: 2009/6/11 14:14:12
回复内容 你好:
    先强调一下你所说的法律服务所里的不是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也是我们俗称的黑律师。建议你可以向当地的司法局先进行举报,同时也可以寻找真正的律师维权。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6/12 8: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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