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纠纷,急需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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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
我是建材城的一个个体工商户,在这个市场经营有五六年了,由于市场变卖了很多门面,我的门面也在其中,2009年1月份合同到期,当时由于业主并不确定是否收回门面,也没有给于我收回门面的通知,于是又跟我续了6个月的合同,本来前几天业主已经通知我去续约,然而今天突然通知我于2009年7月19号之前收回门面。市场合同是一年一签的。

整个事件的内幕:我门面的买主(以下称乙)也是我们市场经营户,而他的门又被我们市场另一个经营户(以下称甲)所买,甲是跟我所经营同一种行业,而我的门面经过几年的经营已有一定的老客户跟人气,现在乙把自己的门面以6万元转让出去,然后又要求甲于2009年7月19号之前搬出,而后甲又要求我于同一时间搬出。而真正的目地是乙想要我的门面,这是已知的事实但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由于石材行业上半年是淡季,如果上半年收回门面,我不仅损失的是半年的租金,还会流失大量的客户已及人气。我想请教一下我可不可以要求退还上半年的租金或是一些其他的损失,或是可不可以要求做完下半年。如果不能,我该怎么样才能保证我的权益不受到伤害。                   
            如果那位律师能帮助我,可以跟我联系QQ58122331 手机:13875853532。宋先生
来自: 222.51.30.150 留言时间: 2009/4/28 3:42:10
回复内容 你好:
    要具体看下你们的租赁合同,里面是否设置的有对你有保障的合同条款,比如享有续租的选择权等。建议你持合同来所当面咨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5/3 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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