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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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于去年买了份医疗保险,今年2月我动了手术,于是我去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时他们拿走了我的合同,发票的原件,保险公司调查时发现我的住院病历和我投保时的情况不符,但很明显是医院的错误,保险公司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解除了合同,原件也没还给我,现在医院承认错误,保险公司说只要病历修改对了就恢复我的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保险公司有没有核实情况的义务,能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来自: 218.76.6.66 留言时间: 2009/4/16 12:54:48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过错损害的赔偿责任。具体损害内容包括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所可能或者已经带来的损失。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4/19 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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