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补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
          你好!
     在1984年的夏天,当时我还只有5岁,由于单位里的变压器防护措施不到位,我去玩耍触摸变压器,使得左手高位截肢,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没有给于补偿,现在我三十岁了没有工作,是否能够要求些补偿。
来自: 59.51.24.34 留言时间: 2009/4/12 23:43:56
回复内容 你好:
   已经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估计很难通过司法程序再争取了。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4/13 2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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