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案质疑!!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哥因一个爆炸恐吓案犯了包庇罪,与2008年12被逮捕,羁押在看守所到现在,我想问的是当地的公安局和检察院是否有违规操作?因为我的羁押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个月,就一直把人关在看守里面,而且只能通过电视视频才能和他进行简单的交流(通过里面的工作人员在黑板上写字),前段时间当地公安局及检察院才对其提出刑事诉讼,罪名是爆炸案的包庇罪,把相关材料递交给法院,但没过多久,法院就退回了这个诉讼,理由是证据不足。
  我现在非常质疑他们的这些执法程序!
来自: 61.187.55.43 留言时间: 2009/4/4 9:28:33
回复内容 你好:
    这是正常的“退侦”程序,就是认为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察。
    如果事后你哥哥被确认无罪的话,你可以就被羁押的天数要求国家赔偿。但是现在不能提出异议。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4/7 11: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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