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侵害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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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 
我是湖南株洲一国企改制员工,改制后我单位于2005年8月成立有限公司。 
我根据政策取得公司股份,股权分三部分:一国企改制工龄补偿金、现金出资(有人未出资 )、配送股(只有现金出资者有当时政策)。2008年8月公司以未交现金出资者有意见,以多数票通过,将所有现金出资的将现金退还本人,配送股没收后全体股东平分。现我想起诉,不知诉讼时效是否过期,有律师说公司法诉讼时效为60天。请问我的情况是否过期,什么法规定了????聂小异 
来自: 211.142.236.194 留言时间: 2009/4/1 14:16:07
回复内容 你好:
    普通的民事诉讼事项为知道侵权或者应当侵权之日两年内,而非60天,所以你没过诉讼时效。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4/3 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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