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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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妹,教师,在湖南,妹夫,名汽经理在广东,他已委托律师起䜣.
超䜣原因说是感情已破.双胞小孩一人一个或全部由他抚养,均是补偿4万,如此打发走人,很是气愤,又无熟人帮衬,无奈,才烦援助中心帮忙,万分感谢!
情况如下:

1)2006.1结婚(已满三年,一对双胞女儿)

2)婚前房:
产证日期:2005.2,房屋子所有人:XXX(他的名字),县环城路两大间门面房4层约60多万(一二楼出租给人搞汽修,三年房租约2万)

3)2007.1县中心地段三大间门面房:
因此门面房共三大间是他和他姐及另二人共四人150万共同出资平摊买的37.5万/人,租金14万/年,每人3.5万/年,三年应有10.5万,但妹已查房产局此门面上无此名(妹夫),意即他们姐弟早已私下另有合谋(因这是事实他们一家人早就在左右邻居中炫耀成为美谈资本,但范湘中现不承认,妹又无证据,这有何法子可查据?)

4)工资:工资条他早已打出来说是2300/月(正好是他汇给家里请保姆及双胞女儿的生活费用的钱数2300元,说刚好用完,哪能有这么巧的,说明这是假的,他家里对邻居说有七八千/月,又是无证可据,就按7000/月计,7000X12X1年+(7000-2300)X12X2年=196800,第一年未汇家用)
婚前房屋算么?门面房财产怎样取证?光就租金及他的工资夫妻共同财产3年就有近32万

他现已网上联系,委托湖南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理.
以上是实况,实在没法子,才找你们,帮我们想想有何法子?或请律师有多大把握?不可能就如此认栽了...!?

当然离婚已是面对的现实,没一点商量的余地.此人很是嚣张,且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他在给他律师的电邮中恶意诽谤说吾妹的坏话,他的姐姐也是一样恶意诽谤,全是翻脸不认人的恶人.

急盼!烦请回复,太谢啦!!

来自: 117.81.37.144 留言时间: 2009/3/29 20:47:2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与我电话联系诉讼事宜,我手机号码1350849467。
    最近我们主要做婚姻家庭维权法律事务。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3/31 13: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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