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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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公司每月并没有按时按足量的金额来发放工资,从今天1月起又每月扣50%的绩效(400元)说是过年再发,已防止员工辞职,相关的保险已有每月从工资里扣除,但也只为我们交到08年10月,(如果辞职就不再补交保险和所扣工资)请问公司是否可以这样,有什么办法
来自: 222.240.214.50 留言时间: 2009/3/3 10:45:11
回复内容 你好:
    用人单位做法违法,你们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3/4 1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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