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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四川的,我在湖南工作,我是帮我朋友咨询的,他是在成都搞伤的,医生鉴定是一级伤残,在医院花了10万多块钱,住了四五个月就出院了,像这样的话能赔偿多少钱?我在湖南能帮他的忙吗?他们协商赔偿8万,但是我们这些亲戚还是不怎么满意,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上诉吗?
来自: 218.76.89.68 留言时间: 2009/2/27 19:53:27
回复内容 你好:
     人身损害协调和解后,如果认为有新情况出现,可以重新再起诉,但法院会参考你们曾经的调解情况给予判决。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3/2 1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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