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否公车私用,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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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元月23日晚6点左右,我的车下坡在107国道打转向灯后,见前方车还距几百米,转弯进乡村,与对方车相撞,撞的部位都为副驾驶室,对方打了左转向灯,突转向,对方是一辆交警车,车上是他的老婆和孩子,他是安全股的股长,他老婆左脚小腿骨折住院,现在没有处理,他就要我付所有的费用,我现在家庭条件真的是,一言难尽,他说如果没有钱给了,就要卖我的房子,和田地,我到处借钱,付给他6千.可能还要5.6万.请求帮助,,我老婆有驾驶执照,车手续齐全,他带着老婆孩子,去乡下回来,车上拉着猪肉,我要他拿车的手续,他说我没有权利,我要求定责任,他就说没有那么快,但是现在他就要我付所有的钱...
来自: 222.246.193.83 留言时间: 2009/2/6 9:52:42
回复内容 你好:
   公车私用并不影响定责任,即使属实也不影响他的民事索赔。但是如果你对责任划分存在异议的话,你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尽快给予定责。然后再给予赔偿。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2/8 12: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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