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侵谁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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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张某在繁华街道盖110平方的临时建筑。2年后由于疏忽,临时土地使用证未及时更换。此时李某将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成李某的!由于临时建筑是张某的,临时土地使用证现在是李某的,现在双方谁侵权?
来自: 218.84.69.239 留言时间: 2009/1/16 23:48:53
回复内容 你好:
    双方存在事实的错误,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发证机关去撤销登记。是发证机关侵害了双方的权利。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8 19: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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