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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表哥2005年4月6日在我爸爸手上借了两万元钱!便写了欠条!而且注明在2006年4月6日前归还!
    不幸的是我爸爸在2005年9月因癌症去世了,爸爸留下遗嘱说所有遗产归我所以!请问仅凭一张白纸签条是否受法律保障!
   2005年借钱到现在还了5000元   是否凭欠条有法律保障!
    听别人说时间久了法院也不认定是不是这样
来自: 222.240.254.2 留言时间: 2009/1/11 1:51:51
回复内容 你好:
    法院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不给予受理,所以你要主张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形。这样才受法律保护。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12 17: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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