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财产保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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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变卖厂房,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申请人依法提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作出了诉前财产保全裁定,15日后申请人依法向法院提请了诉讼,现申请人希望法院受理此案并裁定中止诉讼以保证财产保全效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问:这种主张能得到支持吗?法律依据或理由是什么? 
来自: 222.242.226.42 留言时间: 2009/1/5 15:55:42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在诉讼阶段你的保全效力任然在延续,并不需要中止诉讼。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9/1/6 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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