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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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一单位工作有八年,现因怀孕,单位欲与解除雇用关系,且一直都未有签劳动合同,保险也没有买(以现金方式给予补贴)。按劳动法,如果单位有事业编,可以入单位成职工的话,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呢?如果不行,那么,我在经济补贴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请李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来自: 222.240.198.234 留言时间: 2008/12/29 9:48:3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要求签订合同,另外还可以要求一年未签订合同的补偿金。
    此外如果是解除劳动关系,则按你的工作年限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30 12: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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