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时过二年未曾还款,此借条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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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方先生借我现金三万元整,借条写明于2006年底归还,但到现今2008年底仍未曾还款,请问,我想于2009年初起诉,请问,此借条是否能作为法律凭证?在这两年来,我未曾见过方先生面,但在今年年底一直以短信方式与方先生联系,方先生也回以短信与我联系,只是他一再推脱日期,此短信能否作为催还款依据?如何取证?听说,借款二年未归还,过期法院不与受理?法律方面是否有其规定?我该如何起诉?
来自: 60.28.180.36 留言时间: 2008/12/28 17:06:15
回复内容 你好:
   法律有两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如果超过将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确实也有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例外,你不断催款行为属于时效中断。但还是建议尽快起诉为上。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29 14: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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