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离婚协议约定明确吗?房子是婚前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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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协议内容:"xx与xxx因感情破裂,不能再在一起生活,现协议离婚.女儿xx7岁,归男方抚养教育,女方有随时探望小孩的权利,女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房屋财产及家具归男方所有:双方无债权债务".
说明:房子是女方婚前在单位集资,婚后拆算双方工龄(男方13年,女方6年)购买的房改房,房屋产权证里有双方购买这套房的申请书,男女双方单位同意购买这套房子签署的意见,房屋所有权人(男女双方都有名字在内)表等等.这套房子也是这对夫妻唯一的一套住房.现法院判决:"这套房子系女方的婚前财产,这离婚协议约定不明确,没明确诉争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请你们帮帮我:"这份离婚协议约定明确吗?房子是婚前财产吗?法院这样判正确吗?我该找谁申诉去?"
来自: 119.39.170.149 留言时间: 2008/12/21 18:15:41
回复内容 你好:
    离婚协议没有明确房产的具体状况,房子是共同财产。法院判决表述不清楚,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22 22: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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