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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来自湖南湘西的一个女孩,为了生活孤身一人来到宁波打工,半年过去了,心里想着好好做几个月好回家过年,可,天有不测11月9号的晚上,在离厂50米的路上,一辆电动车将我撞倒,肇事者当场逃逸,还是两个路过的同事将我送到医院,因伤势太重,很快我又被后面赶来的老乡朋友送到了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那一晚我在手术室里度过,而我的同事。朋友们却在过道里度过,手术后,因为没有脱离危险期,他们又轮流照顾着我,漫长的17天过去了,医院里的费用太高,每天1000多,我的家庭并不富裕.我只能出院,我的身体虽然有些好转,但每天只能一点点,不能吃饱,饱了就难受,要不就吃稀饭,因为,脾脏和胰尾的切除,以后就算康复了,也不可以吃瘦肉只类的食物。只可以吃流质性的实物。/带着他们的爱,带着一颗感恩的心,我努力让自己学会坚强。w 我想起诉肇事者和车主[肇事者的电动车是借的],请问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是否要注名车主的连带关系,我又该怎么起诉
  
来自: 122.227.128.86 留言时间: 2008/12/16 16:24:36
回复内容 你好:
    交通事故责任书上只会写实际的肇事人,但你可以在民事诉讼中把他们作为连带被告要求赔偿。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17 15: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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