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你好?
     我和她结婚有10年了,生了一个男孩,我和她在家经常操架,并且我听到她有出墙的事,一气之下我出外面打工,没有给家里奇一分钱,我与她已分开2年多了,我对她已经没有什么感情了,这次我要求和 她离婚,她问我要6万,作孩子这10年的生活费,你说我应该给吗?
来自: 220.165.111.234 留言时间: 2008/12/6 20:23:45
回复内容 你好:
    你有权选择按月按年为单位的给付抚养费用,抚养费给付是义务,但是你有选择给付方式的权利。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2/8 1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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