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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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2006年我爸被人打死,一审结果是判被告死刑,附带民事赔偿306334.59元。因为被告起诉,结果二审判被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306334.59元。但民事没有执行到。那时候我还小,刚满18岁,什么都不懂。就没去法院追问这事。现在过了两年了,每当母亲跟妹妹提起这事我们总是特别难受。她们说的对,不可能就这样算了。所以我想问下,这民事赔偿还能去要吗?如果可以,我该按什么程序去做。还有,我想请问下,怎样才能知道被告人现在减刑减到什么程度?请帮我解答下。谢谢您!
来自: 59.33.251.82 留言时间: 2008/11/21 3:38:18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你们当时已经启动了民事执行程序,现在只要发现被执行人还有遗漏财产,就可以随时再去执行,如果当时没有,则过了一年的申请时效,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至于执行的状态,你可以到司法局监狱科去查询。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1/21 13: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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