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算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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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医方承认是四级医疗事故中的十等级,哪么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又要怎么算。这里是9000多元一年。现在医方只愿赔15000,其中必要的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只算给我们5000元,我的小孩只有二个月大。医方又不让我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并说没有必要去做了我方都已经承认了。而且不一定是医疗事故,我们按四级事故十等级制度处理。我儿前额正中呈现1.5*1.2cm。可不可以算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中的第四条面部轻度毁容。
来自: 124.228.14.105 留言时间: 2008/11/17 19:35:46
回复内容 你好:
    医疗事故等级是由医疗鉴定委员会给予确认的,但作为协商数额一般不严格参照标准进行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1/17 20: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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