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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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是湖南攸县近2千的"买"提前退休人员。2001年攸县开始搞改制,全县的工商企业全部关门下岗走人。单位也依法给了每人一笔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攸县劳动局和政府为了霸占我们这笔收入,无视法律[男60退休、女50退休],对抗中央三申五令“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政策。欺上瞒下,把我们的补偿金全部收走强制我们这批“两五”[男55、女45]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攸县[2001]74号文件规定:如不把补偿金全额交到社保局办理提前退休,到了法定退休年不准办退休了。在办理提前退休时,我们按工资额的28交齐养老保险金,退休费,还交了失业金,简称[二金一费].且还逐年递增6,一并交到了法定退休年。用补偿金抵交[二金一费]后,少多少自已补交多少,个人补交少则2一3万,多则4一6 万多元.如工龄长,提前年限短而补偿金有多的则全部要充公.不是这样你就别想退休了.即使是这样,老百姓还是听话,东拼西凑借来巨款买了个退休.本来我们是下岗人,理应享受国家的一系列下岗优惠政策,如基本生活补贴失业救济金最低生活费,养老保险减免优惠政策等等.但一个"买退休"让我们什么也享受不到.并且提前退休期间我们既没享受调资待遇,也没享受医保待遇.我们也没得话说.理应到了我们法定退休时,我们的养老金该按法定年龄时的社会统筹标准计发吧.因为我们的[二金一费]已交到了法定退休年,我们的义务就尽到了法定退休年.国家明确规定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可我们现在虽然很多人都到了法定退休年,但我们的养老金还是停滞在提前退休时基础上,因为我们上交的养老保险金根本没记入我们的个人帐户,现在的退休金经过几次调整才到600一700多元,与正常退休要少200一300多元不等.这些都是因攸县政府和社保局自制土政策违规操作,违法行政造成的,严重侵害了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上访,都无答复,我们可以提起诉讼吗?
来自: 58.45.59.223 留言时间: 2008/10/20 22:51:5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劳动仲裁法规定必须在一年内提起,但适用时效中止中断,你们可以具体情况向当地提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合法权益。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22 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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