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向单位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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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一位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晚(冰灾开始),本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举行集体活动,我在回家的路上因停电加之路上结冰,不慎掉进两、三米高的水沟里,造成全身多处骨折,仅住院治疗就花去医药费万余元。出院后医生嘱咐全休半年,在这半年中,单位将我按病假处理,每月只发给四、五百元生活费。请问:这一事故中,单位是否要承担一定责任?我是否可以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急切地盼望您的回复!!!谢谢!
来自: 118.249.43.6 留言时间: 2008/10/14 21:35:36
回复内容 你好:
   你这个属于上下班途中,可以要求按工伤处理,但有一定的诉讼技术阻碍。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10/15 1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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