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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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在今年发现有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协商不和。开发商给出两种方式:1、只愿意按当时的房价给予退房和按当年的银贷款行利息计算赔偿的利息。2、不退房的话就给于少量赔偿,并将房屋维修。
    已经有湖南大学的来检查过,我所买的房子已经属于危房,我和家人都不敢再住,想退房,然后到别的地方再买房,如与5年前相比,现在的房价涨了不少。我向开发商提出的是按现价退房,并赔偿我全部的装修款,不知这种要求是否合理?
来自: 58.45.103.250 留言时间: 2008/9/20 19:13:17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理由完全合理。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建议你带自己的详细资料(房屋合同、产权证明及其他资料)面谈。13508494647李健律师。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9/23 18: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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