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帐函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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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对帐函是否有效?
我厂是一个小厂,与我地一陶瓷公司合作5个月来都是每月将送货单据交给财务上,由收条子的财务经手人打张收据给我并签好注帐凭证的字(他们说放心有些厂家根本没有打条),然后才安排汇款,最近由于对方已经3个月没有给我厂安排货款了.按照合同约定我厂就停止了供货催款,可是对方找了很多的借口说是以前因为我们的质量不合格等因素恐吓,要等他们有了钱才慢慢的付款没有一个期限.对此我厂根据双方往来账目作出了对帐函,对方财务会计都认可数据的准确性,可当要他们公司的法人代表签字认可时,他却不签字不盖章,对于此对帐函是否有效?是否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来自: 222.87.238.2 留言时间: 2008/9/10 20:45:32
回复内容 您好:
   对方如果没有签字盖章,在法庭质证的时候,一定会对真实性提出异议。如果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与此形成证据链,从而证明此函的真实性。法院一般不会采纳。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合法权益,及时采取诉讼手段可以争取让损失减少到最低,具体情况请来所咨询 。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9/11 2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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