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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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与丈夫结婚不到一年的时候,把原来的一套房子卖了,与公婆一起买了现在的两套住房,一套我们自己住,另一套公婆住。原来那房子的产权是我丈夫的,那时公婆跟我们住在一起。后来买的两套房子因为一些别的原因,产权改成了我婆婆的名字,但是之前卖房子的钱我们都在购新房时用了,因为我老公是独生子,所以当时在房子产权的归属问题上我也没有多考虑,现在我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如果离婚的话,我们现有的住房,房产证上是婆婆的名字,这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到现在已有九年多的婚龄了。
来自: 218.67.140.13 留言时间: 2008/8/19 23:20:28
回复内容 你好!
    需要有力的证据证明该产权是由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转化过来的。不然很难认定是共同财产的。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8/21 17: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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