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耍赖,我实在没办法,请律师帮忙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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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我妈妈于今年六月在祁阳县人民医院动手术(鼻息肉切除),手术后可能伤到眼部神经,当时疼痛难忍,主治医师对此的解释说是正常现像,一直痛了四天,才发觉不对,当时已导致青光眼,后来医院迟迟才采取治疗措施,但没有太大的效果,视力已由原来的0.8下降到目前的0.2,而且眼睛整天都流眼泪,根本无法正常生活,而医院对此事故采取的措施是:只赔偿人民币4000块,要我妈妈出院。我们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方式,想要去长沙做医疗事故鉴定,(小县城鉴定机构都是官官相卫,我们去了几次都碰壁)但医院对我妈妈的目前的病情状况即不下结论,也不出病历结果,医院负责人的意思是说你们想去鉴定随你们的便,我们医院是不会下什么结论单的,出了医院的门发生任何事情都与医院无关,所以我们现在也不能轻易出医院去做鉴定,我们对法律不是很懂,现在很无助,只能任医院逍遥法外,请律师帮我指点迷津,教我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老百姓的人权!感谢了!期待您的回复!(我妈妈现在还在医院跟医院僵持着,医院已经停药,我妈妈的视力还在下降中)
来自: 218.80.244.202 留言时间: 2008/8/18 14:27:5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然后由法院指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认定。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8/18 2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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