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的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
    我有一套父亲湘潭单位的住房,67平多。产权已买到个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而父亲在2000年去世的,之后将国土证上的名字改成本人的,房产证上至今未改。我想请问:我现在必须去将此套房子过户吗?我要办理哪些手续和交纳哪些费用?(本人还有一个弟弟,不过他另有一套150多平的房子,同意放弃该套房屋的继承权)如果我将此套房屋出售,可以直接过户给买主吗?如果此套房子拆迁,我没有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过来,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吗? 
     盼回复为谢。
来自: 58.45.162.158 留言时间: 2008/7/15 17:19:27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必须拿死亡证明和遗嘱去办理一个合法继承的公证,才能办理产权证。否则你想单独行使出售等权利将很困难。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16 20:05:55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