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道路扩宽,民房拆除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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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1.当时扩宽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当时我兄长也没有办法,至今有了完善的规定,可以追朔当时的不合理的补偿吗?
2.当时征收了我家整栋三楼的店面房子(土地面积约150平方公尺 + 2、3楼总面积约450平方公尺),当时承办单位在原址(群英西路),只补偿了约20 ~ 30平方公尺的店面土地自建,当时自费发了人民币14万元,自建了五层楼,当时政府或承包商有没有补助,我哥哥也不清楚。
来自: 202.159.171.86 留言时间: 2008/7/12 2:28:10
回复内容 你好!
  如果补偿已经完成了,就没有追索力了。处分补偿行为本身就存在欺诈胁迫法定无效的行为。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12 19: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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