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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们是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电力临时工,没有与电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工龄最长的14年,最短的也有6年,月公司140元,低于当地12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4月该公司无故辞退了我们5名临时工,并拒不支付补偿金。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金,应按什么标准支付我们补偿金。湖南;苏朗
来自: 220.168.206.139 留言时间: 2008/7/2 11:59:28
回复内容 你好!
    可以享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单位不给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2 17: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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