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问题关于工资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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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老妹在一家酒店做餐饮服务员,早两个月就打了辞职报告,可是部门一直没有批准,6月19日我老妹再次提出辞职,家里有事(父亲身体不好,需照顾)。后来过了几天另外出来找了一份工作,但是,这次部门是批了,可到人事部却说要做满一个月之后才能走,(酒店准则规定提出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酒店里他们部门有这样的情况:你不要工资就可以退押金走人,我现在是想要拿到工资及押金,因为我觉得辛辛苦苦每天差不多上十个小时的班,每月工资才700元一个月,工资不要太可惜了,望各位给我提出好的建议!谢谢!
来自: 222.240.145.247 留言时间: 2008/6/30 9:55:53
回复内容 你好!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收去押金的,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以维护你们合法权益。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30 1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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