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会计以不当得利人民币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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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2005年由于本人家里需要建立房屋 需要急钱用 所以在2005年8月份在湖北打入1000元到该信用社会计邮政帐号上 并跟会计通了电话 要求他以我的名字存入,会计也同意了 在2006年5月份又向该帐号打入2500元钱 同时也跟会计通了电话要求以我的名字存好 6月份又打入1000元钱到该帐号上  三次打入帐号都是以我名字存入该帐号上 三年来 由于太信任该会计了 一直以为电话会计帮我存了 所以我一直没有去他那里拿取存款单 也没有确认是否会计是否真的帮我存了 因为我的钱不急用 所以一直没有去取  到2008年5月 就早几天回家跟父亲商量到这件事情上  由于需要钱用  所以马上我就给会计通了电话 会计却说我没有打钱到她帐号上 不承认了 为了证明我已经打入他帐号 所以 第二天我们一起到邮政银行把他存折的钱的详细单全部打出来  详细单上证明已经存在这笔款 一共我打入的4500都存在 3年多了 本人的疏忽 所以就导致今天的后果  会计也不记得了 所以这个钱就一直在里面  作为农村来讲 汇入他帐号的不止我一个   也有其他人都是直接打入他帐号然后家里人直接到他手里面拿钱就可以了 这个现象农村普篇存在 一般外地打入农村的过几天家里人知道就去提款 农村会计就凭信用把钱给家里面的人  没有任何凭据 但是借钱就有收据的 唯独这个没有凭证 完全靠的是信用  信用会计在查出来以后就不承认了 说我这个卡号已经有百多万了,都是没有凭据给的人也就是说凭的是信用 如果象我们这样他不要个个都要赔了不过唯一的是我已经把当时打入他帐号的底单到现在都完整无缺的保存在这里 我想问下 :
1,该程序是否是法律上的漏洞 该用哪条法律来让会计归还我的钱
2,是否过了时效
3,我能要回我自己的钱吗?我有没有胜诉的希望.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 .麻烦帮忙解决下 小弟万分感激.谢谢 敬礼!
来自: 118.249.101.108 留言时间: 2008/6/9 21:12:53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可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没有过时效。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11 17: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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