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征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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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1镇政府在农村组织修一条村与村相通的公路,相关的征收补偿是否也适应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2上述所修公路占用了我家0.2亩水田,0.3亩菜地,总共只补偿我家800元,明显不符合相关的政策,找政府要说法,答复说这次修路是公益修路,不能按国家标准来补偿,其他的人家也是这样补偿的。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3四月份实行的新长沙市征地实施办法中所说的相关补偿标准在哪个网站或网页可以查到?
来自: 119.39.5.118 留言时间: 2008/6/9 17:30:07
回复内容 你好!
     应该按长沙的实施办法,其次不存在公益修路一说。
     若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9 1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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