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何时才能见到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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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四月份向全国各地法律援助机构,网上发出一个题目《难道是“草民”政府就不管了吗?》一文,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原文是:
2007年百年不遇的冰灾,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实在是太大了.缺水,无电的现象长期困扰着人民的生活.于2008年2月19日(正月十三),湖南省洪江市双溪镇梅园村村委会干部为了解决村民无电的烦恼.几次打电话叫汤英发(司机)给村里装电杆,(开始是不愿去的).当开到梅园村八组路段时,由于马路有电线挡着车的去路,长期的冰灾使马路路基不牢,当车停下时,来不及后退,路基在瞬间垮了,这时不幸的事故发生了,车翻到下面落差达20米的小溪里,造成2人当场死亡,5人重伤,2人轻伤.重伤者现在住在医院,进行治疗,有2人会丧失劳动能力.如今当地政府不肯出钱治疗,医院准备停药.政府说:”这是交通事故,要司机出钱,把一切责任推给司机,把司机抓起来,至今,还没有放人。
     由于上述情况,伤者家属找了多方律师咨询:律师分析:上述情况是救灾行为,长期的冰灾,路基松垮,这是特殊情况,这不是平常的交通事故,而是特殊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当地政府要负全部民事责任,司机无民事责任.要求政府放人.不要因为是”草民”就推卸责任.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草木也有情呢?!
前不久重伤者在医院住院,不但没有下药治疗,反而被洪江市双溪镇政府把重伤者赶出医院。我想:这是什么样的政府,对老百姓死活不管的政府不要也罢。
有句话,我深深的记在心中:“老百姓是共产党的天和地,老百姓是共产党的衣食父母,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从这次四川大地震中体现了这一点。上述这件事,我相信党是能够处理好的。不愿看到这些家属上访省城和首都。。。。。。
来自: 116.18.154.27 留言时间: 2008/6/6 9:22:40
回复内容 你好!
    具体冤情可以与我们联系。建议以司法途径维护你们合法权益。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6/6 15: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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